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康美灌片水源改造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康美灌片水源改造设备及安装工程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 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闽水审批〔202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 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南安市乡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康美灌片水源改造设备及安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泉州市南安市;
2.2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110万元 ;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主泵供水系统、阀门井内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最高控制价:1010136元;
2.7 标段划分(如有): / ;
2.8 质量标准(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格的要求;
2.9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发货通知将货物负责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
2.10 交货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设备的交货期要求:按工程实际进度和业主要求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泵类设备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须包含泵类制造或生产;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体现泵类制造或生产业务的(如仅有二维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政府部门商事主体(如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须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公示信息须能体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泵类制造或泵类生产】资质,投标人近十年完成的水轮泵泵站工程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以提供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为准,只接受中国境内发生的合同业绩)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设备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18 日 09 时00分至2025年 4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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