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2]4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1001.02万元,中标人以货币方式出资18900.92万元,占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2100.10万元,占项目公司10%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参与项目公司股权收益分红,盈亏由双方按出资比例责任共担,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二次);2.规 模:项目总投资为105005.09万元,项目共涉及5大连通工程,分别为李家岸引黄北延工程,滹沱河故道治理工程,漳卫新河连通工程,子牙新河、北排河与黑龙港河连通工程,滏阳河与北排河连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渠清淤疏浚123.196km、修建渠系建筑物共100座、新建倒虹吸0.52km、部分河渠岸坡加固、新建防护网等;3.建设地点:沧州市境内,包括黄骅市、泊头市、献县、沧县、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青县、 新华区等 9 个县(市、区);4.资金来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1001.02万元,中标人以货币方式出资18900.92万元,占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2100.10万元,占项目公司10%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参与项目公司股权收益分红,盈亏由双方按出资比例责任共担;5.工程质量: 合格。6.标段划分:本项目二次招标标段为:六标段:水土保持监理监理;七标段:环保工程监理。7.施工工期:建设期 1 年;8.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1年);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以及工程缺陷修复监理。其中:六标段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理;七标段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环保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六标段:1.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1.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专业)资格证书。 1.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七标段:2.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环境保护专业)资格证书。2.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要求:本次二次招标两个标段六标段、七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4 00:00至2022-1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4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2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于丹丹 | 联系人: | 董工 |
电话: | 0317-2177086 | 电话: | 1337321399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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