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护城河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BSGZB-2024-0719-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护城河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淇滨发改【2023】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308-410611-04-05-581819。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护城河水位变幅区、陆域缓冲带、生态护坡,建设二支渠、四支渠生态拦截沟渠,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等。;
2.2 建设地点:淇滨区;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
2.5 工期要求:12个月;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2)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3)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4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项目经理资格: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和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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