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部2#焦化低温热媒水系统与2#溶剂再生热量联合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炼油部2#焦化低温热媒水系统与2#溶剂再生热量联合项目已由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炼油部2#焦化低温热媒水系统与2#溶剂再生热量联合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津石化工单规划〔2024〕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炼油部2#焦化低温热媒水系统与2#溶剂再生热量联合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炼油部。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88.79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炼油部2#焦化(230万吨/年)低温热媒水系统与2#溶剂再生热量联合工程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包括2#焦化装置工艺、自控及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及必要的拆除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GC1级、GCD级覆盖GC2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
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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