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 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设计【2017】99 号 批准 建设 , 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共整治河道25条。瓯飞起步区范围调整后为9条河道,总长12.72km,工程投资为40982万元 ,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83456.05 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标段,本标段位于温州市经开区瓯飞起步区3、4号围区,整治河道长5993m,新建护岸、护坡长12110m,其中四甲浦(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为1851m,护岸总长度为3959m,中心南河南段(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1309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2600m,中心南河北段(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959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1846m,中心河(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1750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3436m,金海园区四甲浦水系连通工程河道全长60m, 新川浦水系连通工程河道全长64m;主要包括:河道开挖及回填、堤防护岸建设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堤防3级,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 19713.69 万元,计划工期 81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 2 ) 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 。
4.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mctc.com )”。
4.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mctc.com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年11月01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2年11月02日 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7日 14:00 ;
5.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光盘,样品等 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 )。递交 光盘,样品等 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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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经开区滨海十六路481号 邮 编: 325000 联系人: 谢先生 电 话: 0577-88271336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3-4楼 邮 编: 325000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0577-86511719/15958736936 传 真: 0577-86511702 电子信箱: 2007195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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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1] 。 |
2 | 近3年( 2019年1月1日 以来, 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 |
3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4 | 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国内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施工业绩内容中包括施工造价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业绩金额以合同(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业绩。 [2]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19年1月1日 以来, 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4] 。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证书 [5] 。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7 | 7.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施工业绩内容中包括施工造价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业绩金额以合同(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业绩。如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项目负责人认定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中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准,投标时还需提供的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变更有水利行业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水利行业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7.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均不得相互兼任。 7.3本附表序号6内容修改为“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6] |
三 | 其他 |
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总 经理 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 [7] 。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4.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4.2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执行。4.3投标人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评标当日提供的投标截止日以前(不含当天)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本附表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4.5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
类似项目指:
详见上表 ,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2]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 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
[3]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4]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5]
[6]
[7]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②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标段概算投资在l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标段概算投资在0 1亿~0.5亿元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1亿元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元及以下且建筑物级别为5级的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由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也可以由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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