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太仓市沿江片区防洪减灾暨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 )
(水利招标编号:TDSL.CL.2023-31 )
1.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新建太仓市沿江片区防洪减灾暨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2亿元,为太仓市沿江片区防洪减灾暨水系连通工程,位于长江太仓港区的浪港河至杨林塘片区范围,实施内容为畅通水系项目:1)新开河道3km,建设护岸约6km;2)拆坝建桥(涵)13座;3)片区河网水系整治,对20条镇村级河道实施河道疏浚及护岸建设。
(3)招标内容:
①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即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③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4)设计周期:4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 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E3205010304042420001 001001 | 新建太仓市沿江片区防洪减灾暨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 | 350 | 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及道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设计单位 | 信誉良好 |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职称资格,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须由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及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及道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及道路)和工程勘察可由一个或二个联合成员组成,但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三个。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盖单位公章,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需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牵头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14:00至 2023年12月29日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登陆网址: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6/suzhou.html。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 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传真:/ 电话:0512-53187860
11.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周晓乐 传真:/ 电话:15850283712
邮 编: 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周晓乐 性别:男 上岗证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 电话:15850283712
13.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
14.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万元,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苏行审[2023]71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项目法人: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太仓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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