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怀宁县马踏石闸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
H2GC24A07G006
招标人
怀宁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
表及联系
方式
联系人:蒋礼节
联系方式: 0556-4636025
20361704.08 元
代理机构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址和联
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143 号
联系方式: 0556-49678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水利 B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
称
详见评标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投标工期
365 日历
天
地 址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湖佳海产业
新城 A 区 A19 、 A20 幢
投标价(元)
19168760.77 元
项目负责人
童影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12189194
技术负责人
常勇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
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青阳县九华河杜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2. 南陵县幸福河西七段堤防加固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肥西县 2022-2024 年 三达标一美丽 水利建设潜
南干渠等水系连通工程(一期)施工 2 标
企业获奖
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城关区域
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泵站渠道工程( Ⅲ 标)荣
获 2022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 禹王杯 奖
企业业绩
青阳县九华河杜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名 称
凤阳县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投标工期
365 日历
天
地 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临路
投标价(元)
19184380.32 元
资格证书名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曹春甫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070913545
技术负责人
张守锦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
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安徽省城西湖蓄洪区河口保庄圩项目未完工程
建设工程
2. 凤阳县濠河治理提升五期工程施工标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安徽省城西湖蓄洪区河口保庄圩项目未完工程建
设工程
企业获奖
凤阳县花园湖闸除险加固工程荣获 2020 年度安徽
省水利工程 禹王杯
企业业绩
安徽省城西湖蓄洪区河口保庄圩项目未完工程建
设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池州市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投标工期
365 日历
天
地 址
投标价(元)
19381577.17 元
项目负责人
刘静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31448908
技术负责人
孙铭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
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2 年含山县清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姚
垄村)
2.2023 年安徽农垦夹沟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
提升项目施工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2023
提升项目施工
企业获奖
池州市海绵城市排涝泵站项目 —— 杏花村排涝站
拆除重建工程荣获 2020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 禹
王杯
企业业绩
2022 年凤阳县小溪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
2024 年 0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1 日 17 点 30 分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蒋礼节、程浩,联系电话: 0556-
4636025 、 0556-496780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556-
4611359;0556-4662309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提出异议
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
式
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
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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