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汉溪村、洋塘村)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230701100045001
本招标项目于 202 4 年 03 月 29 日 09 : 00 时在 光泽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汉溪村、洋塘村)工程
招标人: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预算价为 6258.8275万元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 何东 ( 主任专家 ) 、 陈方 、 李兵 、 郑志芸 、 吴舒昕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友熙
注册证书编号: 闽 1352017201821775
投标报价: 56670476 元 ;
大写: 伍仟陆佰陆拾柒万零肆佰柒拾陆元 整
工期要求: 240 个日历天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投标人业绩:( 1) 福鼎市吉溪太阳头 -潋城、吉溪洋里-小东门河道治理、太姥山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中标金额: 52867771 元。
5、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 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公示期为 202 4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04 月 10 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光泽县 水利局 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 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崇仁新街 1号
联系人: 吕先生
电话: 18105997585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 3单元1210室
联系人: 官女士
电话: 1530508553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光泽县水利局
地址: 光泽县 217路122号
电话: 0599-792656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 年 〇三 月 三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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